当前,慢性病患者超量购药现象突出,甚至存在“一人购药多人使用”“倒卖药品”等违规行为,尤其在特困、低保等低收入人群中,慢性病患者占比较高,此类患者通过超量购药、医保报销,甚至倒卖药品,大量药品未按合理需求使用,不仅造成医保基金的浪费与不合理消耗,危害医保基金安全,还严重扰乱了药品流通市场。
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,保障慢性病患者合理用药权益,利辛县医保局积极探索、大胆创新,通过技术赋能与试点实践,建立慢性病患者超量购药监控机制,实现“患者无法超量购药、医生不敢超量开药”的目标,为医保基金安全加上了一把“牢固锁”。
一是以“源头防控”为核心,创新信息系统。县医保局积极争取省市医保部门支持,整合医保结算数据、医疗机构诊疗数据以及药品销售数据等多源信息,成功开发慢性病患者超量购药事前提醒系统,全面打通医保系统、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数据壁垒,将患者的用药记录、药品名称、剂量、购药时间、就诊医院等内容,全部纳入统一数据库,实现县域内跨医院、跨科室信息互通,有效避免了因无法查询患者此前在其他医院的购药记录,导致不同医院重复超量购药的问题。目前,全县已有439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慢性病超量购药提醒系统。
二是以“信息联动”为支撑,明确约束规则。县医保局借助大数据分析,对不同慢性病病种的用药特点进行分类研究,制定针对性的监测模型。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购药频次、用药剂量等指标阈值,严格限定单次购药量,例如针对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等常见慢性病的常用药品,明确单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的合理用药量。同时规定,同一自然年度内,患者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购药的,提前天数不得超过3天,避免“一次性囤积大量药品”。
三是以“实时提醒”为抓手,动态监控预警。系统根据慢性病药品的合理用药标准(如病种、患者年龄、病情阶段),当医生开具处方时,系统会自动比对历史购药数据,判断是否存在超量风险。对超出用药标准的,系统会弹出预警提示(如:该患者于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开具了可使用xx天的同类药品;患者须在到期前3天才能再次开具该药品),以此为医生提供决策依据,从处方源头避免超量开药。
自慢性病患者超量购药控制机制建立以来,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得到有效遏制,医疗机构的诊疗、售药行为更加规范,慢性病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升,群众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。下一步,县医保局将持续优化慢性病患者超量购药控制机制,不断完善数据监测指标体系,加大对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,为医保基金安全和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福祉保驾护航。(江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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