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区医疗保障局、卫生健康委员会:
根据国家医保局《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(第三批)的通知》(医保价采函〔2024〕248号)和《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(第三批)的通知》(皖医保办〔2024〕17号)要求,现对静脉置管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治理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完善经皮穿刺选择性静脉置管术、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、植入式给药装置置入术3个项目要素,停用“静脉导管拔除术”,详见附件。所标注价格为各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,原医保支付政策不变。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。
二、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,健全价格信息公开制度、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,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,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价格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三、市医保部门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,县区医保部门、卫健部门要督促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落实到位,并密切关注价格规范治理后服务量和总费用变化情况,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,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,切实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。
附件:第三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明细表
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
附件
第三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明细表
类型 |
项目编码 |
项目名称 |
项目内涵 |
除外内容 |
计价 |
三级价格 |
二级价格 |
一级价格 |
计价说明 |
支付 |
统计 |
调整完善 项目要素 |
HMD62201 |
经皮穿刺选择性静脉置管术 |
患者仰卧于手术台或病床,局麻下穿刺锁骨下静脉或颈内静脉或股静脉,置入导丝,沿导丝置入血管扩张器,退出扩张器沿导丝置入留置型静脉导管,退出导丝,回抽血液证实在静脉内,肝素盐水封管,缝合,无菌敷料固定,处理用物,观察患者反应并记录,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。不含超声引导、X线检查。 |
中心静脉导管 |
次 |
198 |
188 |
179 |
拔管术50元 |
3 |
A |
ABDA0001 |
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 |
评估患者病情、合作程度及穿刺血管情况等,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,取适当体位,检查导管,测量导管插入长度,选择穿刺部位,皮肤消毒(直径10厘米),无菌注射器预冲导管,静脉穿刺,送导管至预计长度,撤导丝,抽回血并冲管,修剪长度安装连接器,连接肝素帽并正压封管,无菌敷料固定,处理用物,观察患者反应并记录,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。不含超声引导、X线检查。 |
中心静脉导管 |
次 |
90 |
85.5 |
81 |
拔管术50元 |
1 |
A |
|
HMD62203 |
植入式给药装置置入术 |
消毒铺巾,皮肤切开,扩张皮下,穿刺置管,留管接港,肝素盐水封管,皮肤缝合。人工报告。不含监护、DSA引导。 |
中心静脉导管,植入式给药装置导丝,血管鞘,特殊缝线。 |
次 |
630 |
598.5 |
569 |
取出术100元 |
1 |
A |
|
停用项目 |
HM864201 |
静脉导管拔除术 |
患者仰卧于手术台(或病床),局部消毒,拆除固定缝线,拔除静脉导管,管头做细菌培养,穿刺点压迫止血10分钟。 |
|
次 |
△ |
△ |
△ |
|
3 |
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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